未來無論國人或外商,在台申設企業,流程將大幅簡化!行政院九日作成重大決策,七月一日起廢除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,大幅簡化開創事業流程,可望由四八天大幅縮為十一天;同時,政院亦決定取消或降低新設公司最低資本額門檻,這項重大改革方案預計二月份出爐。
行政院財經小組昨天聽取經建會、經濟部「簡化企業申設流程」簡報。由於世銀發布二○○八經商容易度調查,指出台灣「開創事業」需經八項行政手續,花費四八天,耗時甚久,名列世界一○三名,總排名不佳,影響國家競爭力。
政院財經小組昨天同意廢除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,未來登記與管理採分離處理,公司登記完成後,商業司以副本知會各地消防、建管及衛生等機關,採事後管理,正式廢除營利事業登記證,未來稅籍於公司登記申請同時知會財政部。
商業司長王鉑波表示,配合商業登記法去年十月十八日立法通過,需修改施行細則、訂定商業登記申請辦法、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等相關子法,並重新開發建置資訊系統,預計簡化新制七月一日起上路。
葉明峰表示,開創事業申設時程簡化為十一天,也在考慮取消公司印鑑,因此可望再減一天。新制實施後,台灣開創事業排名可望從原列一○三名,大幅提升至第六十名。
此外,葉明峰透露,公司法規定最低資本額,考慮更大鬆綁,現規定,股份有限公司設立門檻一百萬元,有限公司則為五十萬元,研議降低,可能降為一元,甚至廢除變成零等方向放寬。但金融、電子、博弈、文化等特許行業除外。一旦廢除需修改公司法七、一百、一五六及二一一條。
根據世界銀行「二○○八年經商容易度」對最低資本額要求分析調查,全球有七五國家,包括日、星、港、印度、越南及OECD國家,最低資本額為零;六八個國家規定是人均所得的一倍;另三五國家規定人均所得的一倍以上,包括台灣、大陸、南韓、喀麥隆等。最低資本額佔人均所得比例,台灣為一七八.四%;中國一九○.二%,南韓為二九六%
葉明峰強調,台灣國情不同,有人會質疑,降低最低資本額恐讓空頭或人頭公司更多,但若大家都守法,規定不必太嚴苛,政府將研議各種配套,在經濟負面影響最小情況下,朝放寬減低資本額方向改進。
另新設廠房流程冗長,葉明峰已指示內政部研議核發建管證照流程大幅簡化,有關建照許可、使用許可、地基調查及產權登記等建管消防審查,希望從目前一八四天大幅縮短。至於衛生涉及人命關天,難大幅縮短流程。
新聞來源:中時電子報
http://www.tcoc.org.tw/newslist/038000/38069.aspx |